Home > Uncategorized > 我的“公民建筑”观:乌托邦与社民建筑(引言)

我的“公民建筑”观:乌托邦与社民建筑(引言)

p55718610-1

不同寻常的,在中国步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之际,在建筑界有两个关键公共事件都围绕着所谓的”公民建筑“展
开,一个是冯纪忠先生的故去引发了对其所秉持的”公民建筑“观的新一轮热潮,另一个是最近南方都市报举办了
题为”社区营造与公民参与“的思想论坛,而朱涛先生最新的博客也捧出了”走向公民建筑“的提法,并记述了该论
坛关于营造中国式社区的激辩。”公民建筑“的提法最大的激发了一部分具有人文关怀的建筑师的社会责任感,但
是也暴露了中国建筑界对于建筑师在城市更新与社会改良中的作用的理解的混乱与偏差。在关于公民建筑的大讨
论中,”社区“(community)成为一个从A(臣民建筑)到B(公民建筑)关键路径。要学会成为”公民“,首先要
成为社区的”社民“(communards)。那么什么是”社区“(community)?社民和公民的区别是什么?社区的物
质基础,经济基础,社会基础,意识形态基础是如何交互作用?作为动词的建筑,作为一种对空间以及一切社会
资源的再分配手段,更作为某种社会改造的替代解决方案与社会意识革命的形式固化,其社会与意识形态属性
是显而易见的,笔者先前的博客文章《建筑与政治》已经谈到了建筑的意识形态属性。由此,用”社会参与“来概
括社区营建似乎是太单薄了。对于理想社区的探索,尤其是理想社区的形式呈现的批判性实验在工业革命之后的
社会激烈变局中未尝停歇。自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一书问世之后,建筑师的身影在理想社区营建中地位日益
显现。所有的乌托邦建筑师都视图通过物质世界的秩序审美的构建来影响社会秩序,通过空间与造物(artifacts)
的格,来重建人与社会之格。由此,公民建筑所要探索的,不仅是建筑这一社会造物的社会所有权与营建主体的
简单变更,更是整个形式审美的再造。

事实证明,整个西方世界的乌托邦形式构建的社会成本是巨大的,科林.罗的《拼贴城市》即是以现代主义的乌托
邦的破产为开篇。但是乌托邦的实践对整个工业化社会的城市形态的正向作用也是巨大的。尤其是无数的乌托邦
实践培育了现代意义上的”社民“,并在国家机器无法到达的层面凝聚社会资源,并代替失范的国家秩序在自治中
管理无数的微型社会-社群。社民使得在工业化浪潮中失去生存资源的流民成为虽无恒产但有恒心的精神王者。
本博客系列预备以乌托邦实践为主轴,选择性的阐述在整整五个世纪的风云变换中的理想建筑与城市形态实践,
并以此作为在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的建筑师的社会实践的理论起点。在之后的系列博客中,笔者将以以下的提纲
为线索(草稿):

(一)托马斯.莫尔时代与文艺复兴时期的理想社区探索、空想社会主义的理想建筑实验、奥斯曼的巴黎改造、宗
教社区。

(二)产业社区-花园城市与美国工业城市的模范社区。Letchworth、Pullman、Dearborn与Westchester。

(三)现代主义的理想城市设计与60年代的反思与批判模型:广亩城市、光辉城市、Archigram的插口城市,
Constant的新巴比伦,Superstudio的Supersurface。当代自然主义的社群理论。

(四)关于营造中国性理想社区的行而上思辩。

更正:
根据相关坛友的提醒,公民建筑是2008年12月南方都市报第一届中国建筑传媒奖提出的口号。并不是冯先生首先提出,当然这并不妨碍冯先生用一生去践行这一理念。
Categories: Uncategorized Tags:
  1. January 7th, 2010 at 16:12 | #1

    拭目以待

  2. Hill Guan
    January 9th, 2010 at 21:17 | #2

    先:有感于一些老牌建筑网站的论坛讨论渐趋非理性,我们建设Urbanrama的其中一个目标,是鼓励网络学术讨论中的理性与平和。所以以下的文字只“对事”——我也知道作者“写”出的文字和我作为读者能“读”到的文字,其意思是不可能百分百全息准确传递的。

    首先,这篇“引言”让我感到一种宏大叙事的企图。于是,要让我来写的话,我绝不会具体提出最后提纲中作为线索的四点——而是首先把这选择归纳这四点的原因及(横向或纵向的)的相关联的逻辑整理清楚表达清楚。这样,既方便日后写作中的随时调整,也方便读者在理性的层次上跟随作者的思路。

    其次,我感觉到一种思维的跳跃。比如“公民建筑”的提法。。。激发了。。。责任感,但是也暴露了。。。混乱和偏差。我作为读者,很希望听听楼主是如何定义或者界定什么是混乱、什么是偏差的,或者说,是概念的混乱偏差呢?还是实践方法上的混乱与偏差?但后面一句立即跳跃到关于“关键路径”的陈述中了,而且又跑出了一个“社区”概念。当我正疑问“这‘社区’是。。。到。。。的唯一关键路径吗”,同时也找不到这句话的谓语动词的时候,下一句又跑出了“社民”的概念,也没讲清楚(或者说至少我还没理解之前的“公民”与“社民”的同与不同。。。最终,一下子跳出“乌托邦”来,让我感觉楼主不断不断的转换概念,最终扯出自己想要讨论的“乌托邦”的主题来——嘿嘿,大学里的辩论赛的话,对方辩友肯定会指出这有“偷换概念”的嫌疑。

    还有一些细节,其实是值得再推敲的。如“公民建筑”的讨论和“社区营造与。。。”的论坛,其实细想起来是一件事,都是同一批人推动的同一目标的事情——冯先生的奖,也是南都颁的。

  3. 风神怒
    January 10th, 2010 at 09:05 | #3

    先提前感谢楼主后续一系列的知识普及。
    hill真是太过挑剔啦,文字逻辑抠的这么细。。。呵呵,要是有场面对面的辩论那到真是很爽快了。
    “公民建筑”是块大蛋糕,楼主切出一角,范围具体到社区营造,提出“社民建筑”,无可厚非。但是这里引入的却是乌托邦,这个代表复杂问题单一化的词,其模型与实际模型实在相去甚远,让人对叙事立足点生疑。

  4. Hill Guan
    January 10th, 2010 at 14:42 | #4

    哈哈哈,风神同学别误会,我跟楼主经常因学术讨论针锋相对互不相让的——这次因为在忙一设计,楼主的文字贴了几天我都没来得及回应,主动找我要板砖,于是我趁周末搬了块大的砸将过去。啊哈哈哈!——其实都是为了这篇引言更加严谨而已。:P

  1. No trackbacks y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