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可教或不可教

Perrault的五柱式
做助教也已经有些时日了,而这些日子里我一直在思考如何去教授建筑学的问题。这个问题时常伴随着我的学术之旅,也让我不得其解茶饭不思。国内读本科的时候,曾经遇上一个留法归国任教的才子老师,这位老师据说出国深造之前就才华横溢声名在外,才子在指导了我们两周之后,立刻断言我们这届没有可塑之才。后来在国内读研究生的时候,导师给我们这些学生讲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好的学生不用教,不好的学生教不会。这里面应该有两层意思。一是学习是要靠自觉的,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二是这个好与不好,其实也是天资禀赋的问题,有天资自然有天佑,如老马小马。之后我就一直有弄清这个问题的动力。之后就去了美国,当时在我给美国大学的个人陈述中,就提到我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构建一个“可教授”,“可操作”,“可计算”的建筑学(teachable, operable and computable architecture)。后来觉得这个“三可原则”是太激进了,但是对于如何让建筑学成为一门科学而不是玄学却是我一直秉持的理念。我在美国的导师也曾经不断强调建筑学是一门基于实践的学科,即让建筑回归现实,用现实格致、社会福祉来保证建筑可教。“教”其实是组织建筑话语的问题。言传身教,在美国正统的建筑学理论社区内,言传是主流,身教是不入流。知而不能言是不行的,什么禅宗棒喝顿悟醍醐灌顶,统统都是歪门邪道。但是建筑话语毕竟对于建筑这个匠学意味极重的学科难以把握,话语与批判往往流于在各种概念范畴之间建立关联,如果概念与范畴本身也是含糊不清的,那么整个知识系统也难以成立。。
话语系统的脆弱的反面却是建筑本身作为建成环境的坚硬。文艺复兴的一个日程就是研究没有插图的《建筑十书》,既然没有插图,就必须为那些晦涩的规则做法寻找佐证,随后赴古迹现场进行测绘成为潮流。但是考古显示的事实是:所有留存的柱式并没有统一的精确的比例与做法,于是当时的建筑师不得不主观的采用某个现存建筑的做法,于是我抄伊利克仙神殿,你抄罗马论坛。设计卢浮宫东立面的法国古典主义建筑巨匠Claude Perrault对当时建筑学领域的训诂风气提出了不同见解,他认为这种基于考据的追溯形式是不必要的,建筑就如同人脸,人有各种表情,又有环肥燕瘦,但是这种差异又是在一定范围内变动的,另外模数的使用也是必须的,因为人们有偏向简单的数字比例关系的自然倾向。Perrault使用一种类似统计学的方法去建立他自己所主张的五柱式的标准比例。于是就有了很多国内的建筑史图集上所载录的那个网格里的五柱式。这个事例所蕴含的悖论在于:如果建筑是一门关于现存建成世界的学问,那么满眼都是范例,把现有的做法比例测绘抄录下来就是学习了建筑学了,所以建筑是不必教的。如果建筑是一门探讨理想建成世界的学问,那么必须要在话语世界里去建构,因为任何的空间描述都不足以概括无限的形式可能,但是这个话语世界的基石——概念与范畴如果都是形而上学,都是飘忽不定的,那么建筑又变成了不能教。
西方的讨论课传统本人曾经有所论述,本人也曾经组织过小型讨论课。美国建筑学的知识很多都是在这种七嘴八舌的讨论课中进行传授或者构建的,讨论课的经验是,必须要在讨论之初设定一些知识基础与共识,否则基本就是各说各话,西方学生的argument的能力都是从娃娃抓起,练的都是童子功。比如在近期的一次讨论课中,导师提到了海地的地震灾难其实就是基础设施缺失的灾难(这个观点本人已经在之前的博文表述了),马上就有一个学生不留情面的提出,这种灾难根本无法预测,是小概率事件,难道我们出门要带着头盔吗,就因为有可能有高空坠物?这位学生认为基础设施根本不需研究,不属于建筑学需要特别考虑的问题。然后马上有第二个学生出来反驳,1989年的旧金山地震震级与海地地震相类,伤亡远远小于海地,这不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作用吗。我一直对这种针锋相对的辩论对于建构知识的作用有所怀疑,因为很多时候根本没有共识。很难想象在国内能够实现这样的讨论,如果一个学生对教授所提出的命题的前提发出质疑。但是一个事实是,西方的整个建筑学知识体系就这样一路走过来了。语言、包括逻辑语言、数学语言、计算机语言,至今依然是人类社会最精密的存在。用语言这种媒介来概括知识成为没有选择的选择。言传身教中,言传依然是西方学术世界“教”的最高级状态。当时在初上学术这条船的时候,曾经有一个印度同学“语重心长”的和我说,你做过很多设计实践,但是这个在学术社区没用,因为学术和实践是两回事,学术是用语言表达的,是写出来的。言下之意,你们中国人在“言”上没有优势,而且根本不属于西方语言系统,做学术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印度同学在“言”上确实有许多优势,我一直也在偷偷学习他的英文表达,学习如何”articulate“一个过程,一个事件。articulate这个词,中文翻译为清楚的表达,但是什么是“清楚的表达”?Articulate来自于article,就是论文了,就是说要把一件事情像写论文那样描述出来,才算是“清楚的表达”。
说了这么多,再回到建筑学的教授问题,如果建筑学是可教的,那么关键还是构建一种可以发展的,可以更新的,可以验证的话语系统。如果建筑不可教,那么就是这种话语系统解码与编码的失败。如果建筑是可教的,也必然是在话语系统上面下功夫。Sylvia Lavin曾经说过,人类的感知系统还是有共性的,香就是香,臭就是臭,铅笔比较长短是没有争议的,那么构建一个能够构筑常识的话语系统系统还是可能的。所以不要用所指的飘忽来作为建筑知识建构失败的借口,如果某个词不能指涉,用更基本的词来代替。如果自然语言不能指涉,就用数学语言,逻辑语言,计算机指令语言代替。如果一种知识不能被语言重呈,那么就是学者的失败,不是知识本身的失败。
我在深圳义工联学生服务组工作多年,遇到过一些老师、家长都“教”不了的小孩。最终我发现,没有“教”不了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所谓的因材施教,是得要求老师本身有相当的深度与广度,这里说的,除了本专业的知识面之外,还有现代教育的全面把握和理解应用。
语言本身只是呈现意义的一种方式方法而已,在选择词汇的时候已经是一个过滤的过程——在得到的同时失去一些信息。比如,无论是“僧敲月下门”还是“僧推月下门”在传递某些信息的同时缺失了另外一些信息。所以语言有时很强大,有时却很虚弱,甚至还很危险。因为她永远不可能100%地把说话者的信息反映出来,那就更不可能期盼听众能充分接收及正确理解说话者的意思了。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面说的,是典型的中国哲学思维方式,是强调“整体”的前提下才会意识到的“得到”与“失掉”。所以才会有“道可道,非常道”的说法,在提醒“得”与“失”的关系。西方哲学影响下的现代建筑理论及教育,在异军突起和扎实的逻辑辩证的同时,呈现的是一种“穷举”,也就是可能性无论机率大小俱罗列于前。这么做,一方面体现了一种表达机会的平等公平,另一方面则是在不断的“得到”的过程中完善和检验自身系统(但绝不会试图一开篇就用一个诸如“道”这么样的“整体”的概念涵盖一切)。
至于说到建筑学的“教”与“学”,本来就是双向的过程。Robert Fishman是位好教授,他的学术造诣全美公认且享有盛誉,但每上他的课,看着他微笑着陶醉在他自己的语境当中,完全脱逃于台下诸多的学生的精神,我总觉得不如我好几次课下约他在办公室针对一些我感兴趣的问题一问一答来得实际;之前一美国大学本科建筑系期末汇报,一朋友被邀请去做CRITIQUE,回来跟我说,一女生针对在公共候车亭里发生的女性被骚扰事件隆而重之地做了一个封闭的空间,让女性在那候车。我除了笑这设计迂腐外,只觉得那老师没好好引导学生。
大哥关于西方思维中“穷举”的分析式思考方式,是本文的未尽之言。但是我也比较害怕本文卷入中西文化优劣的讨论中政治化,所以这一点也就不放在正文中了。但是追求用某种重呈媒介(representation)去概括知识却是不分文化的目标。所以我们如果觉得现存的语言有局限,那就用一种更精确的符号系统去把握。米歇尔的《建筑的逻辑》一书就是这种努力的早期范例。
额。。。诸位列举的外国学生的言行着实让我提不起任何出国的兴趣。。。如果有兴趣,那也是奔着诸位而去了。。。我也认同没有教不了的学生,但我怀疑是否存在能教的老师。。。。。因为你面对的对手是上帝。。。。